| 提交语言:丹麦语/英语 |
必要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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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文件(如有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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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巴黎公约途径: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。
- 欧盟外观途径: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。
- 海牙协定途径: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。
否
4周
- 巴黎公约途径: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。
- PCT途径: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。
- 欧洲生效途径: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。
是
丹麦专利商标局
英文: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, DKPTO
丹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:PVSOnline - Patent & Varemærkestyrelsen (dkpto.dk)
接受以“适当注意”(due care)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。
申请日/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。
1-3年
- 授权费:无。
- 年费:可在有效期第二年年末缴纳第1-5年年费,在第6年年末缴纳第6-10年费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,并同时缴纳20%的滞纳金。